1、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是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
2、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概况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各方评价等内容,并附相关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验收合规所有项目应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备案,而特定类型的工程如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等则。
3、1 方法名称修改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 删除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关于“公安消防”的要求3 新增了第五条第一款中关于“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4 住宅工程需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备案文件。
4、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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