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张金辉 记者胡新平)日前,记者从市水利部门了解到,近两年我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6.97平方公里,总投资9021.26万元;其中改造坡改梯357.3公顷,营造水保林2475.5公顷、经果林2831公顷、封禁治理12027.91公顷、种草5.5公顷,完成投工投劳90.43万工日。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水利部门一方面加大水保宣传工作力度,遴选推荐一批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给予奖励,营造人人了解、支持、参与抚州水保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加强监督执法和督促指导工作,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电话督促等方式,加强水保重点项目监督执法与督促指导,确保水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据了解,两年以来,广昌、黎川、南丰三县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临川、金溪两县(区)实施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崇仁、资溪、南城、乐安、宜黄五县实施了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项目。已完成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正发挥着巨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别是新营造的水保林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有效防治了水土流失,起到了涵养水源、阻止泥沙下江下河、改善区域水资源环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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